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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参展商的一封信!
2016-02-18 16:01:24 来源:妮妮

尊敬的参展商:

欢迎您参加第三届中国微商博览会,为了能有效的协助您更好的完成参展筹备工作,我们为您提供这本手册(参展商手册),请务必阅读本手册,了解其中的服务信息,按照要求和您自身的需要填写相关表格,在截止日期前回发给相关负责人;凡贵公司呈交的表格,建议您打印一份存档,希望您在整个展期携带本手册以便参阅。

  一、 请各参展单位务必清楚了解手册的全部内容(展商报到、布/撤展时间、加班收费标准、施工管理费、施工保证金、展具增租、水/电/气/费用等);

  二、 知识产权:为保障各参展商权利及展会顺利进行,请各参展商带齐参展产品所涉及的专利证明文件(复印件)前来参展,以备发生专利纠纷时查对维权。

  三、 限高规定:公安消防部门和展馆方严格规定,特装展位搭建高度不得超过4米,超高展台将处以高额罚款,请各参展商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。

  四、 防火条例:展馆内严禁吸烟,展商必须使用阻燃材料进行搭建展位,参展商在展场使用的电器,必须符合安全标准,严禁明火作业。

  五、 供电规定:每个标配的电插座不得用于照明灯具(如射灯,日光灯,小太阳等)或超过额定功率(500W)接驳使用,若未按规定使用电插座,主办方/主场承建商可以实时停止供应电力且不退回费用。

  六、 影音发播:影音设备的位置及声量必须适量调校,不能影响其他展商及观众,大会保留终止影音设备使用的权利。

  七、 现场秩序:为维护展会现场秩序,参展单位不得在自己展台范围以外派发任何资料。主办方及展馆工作人员对乱发资料者一律全部没收,敬请配合及支持。

  八、 保安及保险:大会已安排整项展会场地的保安,但展会期间参展商应负责及看管好其展位、展品及员工财物,特别在展品进出会场的时候;参展商应为其展位、展品及员工购买适当保险。主/承办方对涉及参展商/参观者,其展位、展品及其个人物品的任何风险,概不负财务或法律责任。参展商应为其展位、展品、展馆及其它人士购买适当保险及第三者保险。投保时间应包括展会期间及布/撤展时间。

  九、 展位使用:参展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展位转让、转租、拼展给其它单位或个人,违反者一经主办方发现即对其清场出馆取消其参展资格!如果参展单位参展人员私下将展台转让、转租、拼展给持有不合格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展出,因此展品引起的纠纷,将由原报名的参展商承担全责。

  十、 提交资料:各参展商请务必于2016年2月29日前提供100字以内的企业简介。

  十一、 光地(特装)展位参展商:请务必仔细了解本【手册】,并于2月29日前提供相关资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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